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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五届劳动模范--杨志丹

时间: 2013-08-05 11:27 点击量: 7753


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五届劳动模范--杨志丹




   杨志丹是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忠实地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因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市法院优秀法官、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09年被区法院推荐参加全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评比,2013年被评为东西湖区劳动模范。2010年起,杨志丹调至刑庭担任一名刑事法官,三年来,他成功地审结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改判,也无涉法上访而出现缠诉等事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的个人修养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法院领导和干警以及当事人的高度称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刑事法官刚正不阿的风采,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出了当代法官崇高的奉献精神和执着的职业追求。

   牢记宗旨  坚定政治信念

   杨志丹能时刻以一名“司法战士”和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他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将便民利民护民作为自己的自觉行为,将公开、公正、公信作为自己的办案宗旨。

严格执法  提高审判效率

   杨志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办好每一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效率,三年来审结的300余件案件,无一件超审限。刑事案件能否正确、高效地审理,除了案件本身的客观因素外,更重要地取决于法官的个人素养及工作作风。如审理明某妨害执行公务一案,杨志丹在阅卷后及时组织开庭审理,并在庭审中重点讯问、分门别类地出示相关证据,使得被告人当庭认罪,随后立即加班制作法律文书,依法宣判,一周内即审结该案,体现出他一贯雷厉风行、连续作战的敬业精神。

   严谨办案  维护法律尊严

   刑事审判就是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审判职能,要求法官在工作中,潜心钻研业务,耐心、细致地审查犯罪情节和证据,绝不放纵犯罪,惩恶扬善。杨志丹力争将每一案件办成“铁案”,既依法严惩刑事被告人又规范定罪量刑、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使案件留有疑点,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杨志丹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在审理邓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涉案人员多达11人、犯罪事实19笔、涉及罪名7个、案卷材料47卷。他仔细查阅案卷、逐一核实证据,除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排查、认定外,对各项量刑情节亦全面掌握、准确认定,同时对案件中存在的争议,及时与侦查人员、公诉人交换意见,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翻阅大量法学专家编撰的书籍,做到查清犯罪事实,分清被告人地位作用,准确定罪量刑。本案仅庭审提纲就多达八千余字,制作的刑事判决书更多达六万余字。该刑事判决书条理清晰、述事周全,析理严谨,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认罪服判,均未提起上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也于2012年被评为市法院“十大精品案件”。

   促进和解  维护社会稳定

   刑事审判工作中附带民事诉讼是一项难点工作,被害人在要求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同时,亦往往要求被告人给付高额的民事赔偿,而受被告人履行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案件最终执行时难以实现法律文书对民事赔偿的确认,所以相当一部分案件不可能执行到位。因此,刑事审判环节的调解工作能否做到最终案结事了,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杨志丹深知刑事法官不仅要有秉公办案的凛然大气,更要有俯身贴近群众的亲和之力。他把当事人当亲人,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同事们常常跟他开玩笑“杨子,你家的亲戚又来了”。而他也常说“不仅要学会当法官,也要学会当婆婆妈妈”。遇到棘手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他讲究慢工出细活,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特别是对邻里、同事之间因民间琐事引发的纠纷案件,更是下大力气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不留隐患。如在审理卢某、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刘某与被害人李某系邻里关系,双方因日常琐事发生纠纷,刘某持械将被害人李某打成轻伤,卢某系被害人李某的侄儿,见状持刀追撵刘某并将刘某捅成重伤。刘某及被害人李某分别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中,双方家属各持己见,抵触情绪较大,均表示达不到要求就继续闹。为避免发生新的矛盾,杨志丹多次召集双方亲属协商,摆事实、讲道理,通过深入沟通、交流意见,使得这一矛盾尖锐的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对方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此案得以圆满解决,多年的老邻居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杨志丹不仅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功底,还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他能熟练地运用审判工作技巧,掌握审判工作的力度。他提倡在审判工作中“软硬兼施”,不仅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春风化雨般地平息当事人的心理波动,在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时,面对穷凶极恶的被告人时,还要表现出“刚强”的一面,不怕困难,百折不挠,毫不畏缩。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他始终坚持做人做事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回应着民生关切,以实际行动努力实践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在他这里被杜绝,投诉反映问题在他身上从未发生,真正做到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