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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爱民好法官
——张柏莲

时间: 2013-03-20 17:22 点击量: 4974

   

公正爱民好法官——张柏莲



    张柏莲,女,4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一直是刑事审判庭的办案骨干,每年审理案件近百件。成功地审理了众多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全区影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矛盾突出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等重大、疑难案件。经她审理的案件,既无发回重审、改判、超时案件,也无涉访、上访、缠诉、矛盾激化案件。她多次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政法干部,并二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对每一件案件都一丝不苟,从不放过任何疑点。2008年,她承办了由检察机关起诉的被告人贾某某抢夺一案,通过阅卷,她认为该案事实十分特别,翻阅大量的资料,书写了四千字的汇报提纲,提出自己的见解,表明案件的疑点,向各方专家请教,最后通过全国著名法学专家探讨,认定了案件的性质,否认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

  她具备刑事法官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畏势利、抗拒干扰。她审理较多涉黑、涉黑刑事案件,被告人亲属千方百计托人说情,要求从轻判决,遭她义正严词拒绝后,又三番五次威胁,有的甚至准确报出她的家庭住址,扬言报复。她毫不畏惧,根据本案的事实,依法判处。她审理的东西湖区水务局原副局长林某某等人受贿、贪污、行贿一案,该案犯罪金额、犯罪事实、犯罪人数均在全区具有较大影响,且该案被告人归案前位高权重,她顶住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纠正了一些错误的认定,最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涉案的多名被告人定罪量刑,其中最高的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还对该案中存在的遗漏犯罪的问题书面建议检察机关追诉。该案宣判后,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十余年,她一直秉公办案,拒腐蚀而不沾,保持了公正廉洁的法官本色。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她审理案件的宗旨。她曾审理了两件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因被告人无能力赔偿,死者亲属以不火化尸体进行抵抗,并上访、闹事。作为刑事案件,事实证据都不存在问题,完全可以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既简单又合法。但她没有那样做,她认为,审理案件不光是追求无法回重审、无改判、无超时这种简单的办案质量,要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基于这种责任心,她做了很多工作,花了大量的心血,组织调解无数次。其中一件案件的死者八十岁的老母带着被褥行李领着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从外地来到法院,一副不达目的就此扎根的态势,她耐心地做工作,自掏腰包安排其当前食宿。她得知被告人其所住房屋属于拆迁范围,还建补偿后应该有一笔资金可以作为赔偿后,她努力与区拆迁办公室、被告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协调,让被告人的房屋提前拆迁,在该方案实施的具体工作中,她又在拆迁办公室与被告人家属之间协调,使赔偿款顺利到位。就是这样,通过她艰苦的工作,这两件矛盾冲突极大的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不但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而且死者家属还主动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她还负责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她经常到学校以案讲法,并将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2008年,张柏莲在审理未成年案件中发现,学生在网吧上网时低年级学生经常被高年级学生抢劫,被抢的学生再抢其他学生钱财,还有的学生被人抢劫后不敢上学,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不但影响学习,还因为此事发生过学生间打架斗殴的刑事案件,针对这种情况,她及时向有关学校负责人反映,学校非常重视,制定了有力措施。通过各个方面配合管理,学校风气得到好转,学生学习成绩也有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