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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予以肯定

时间: 2013-03-20 17:25 点击量: 1231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3年3月15日

区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予以肯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14日上午,区人大召开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我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新社主持,副主任韩永平、陈三发、王德贵、阳松舟、叶金城及法工委主任宋希明等领导参加。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理就我院2010—2012年度的执行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报告。

    胡新社主任和其他与会领导听取汇报后均对我院三年来的执行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通过何院长的工作报告,由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变为了更深入的理解,尤其认识到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不仅在于法院一家,而是有着更多层面的社会原因,表示包括人大在内的社会各届应当支持执行工作,共同营造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法院创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胡新社主任在肯定了法院对“执行难”问题的剖析后,认为:法院直面执行工作难题,向内加强执行机制的建立和管理,创新执行工作举措,合理调配执行工作力量,深挖干警工作潜力,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于我院下一步执行工作打算,胡主任也予以了肯定,他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大对全社会的诚信守法教育,共同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执行工作合力。要构建执行信息平台,建立全社会协助执行网络,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树立在法院的每个部门、每起案件的每项流程中执行“一盘棋”的理念。要继续探索执行和解方法,最大限度的化解案件矛盾。最后,胡主任要求,区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出一支业务精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