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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法院到区烟草专卖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来源: 政治处 时间: 2013-04-23 08:25 点击量: 2162


东西湖区法院到区烟草专卖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东西湖区法院针对辖区非法经营“三烟”案件的特点,为提高区烟草专卖局的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近日,东西湖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建堂带领刑庭的法官前往区烟草专卖局以专题讲座及座谈形式,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并答疑解惑。

会上,刑事法官张柏莲以“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为题进行专题讲座,她从刑事诉讼法确认行政机关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立法背景、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及内涵和外延、如何依法有效收集证据材料、对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审查和判断等方面深入讲解,并结合实际重点阐述了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办理涉烟案件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

区烟草专卖局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并认真听取讲座。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该局与会人员与我院院领导及法官互动,共同探讨如何解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

这次法制宣传活动受到区烟草专卖局的好评,法官从审判角度对收集证据、审查及判断的讲解,对切实提高该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