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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进园区 以案释法促发展

来源: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9-05 10:20 点击量: 1289

为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的职能和作用,持续优化东西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2023年8月29日上午,东西湖区法院将军路法庭在武汉客厅服务业集聚区共享法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邀请了园区十余名企业代表观摩庭审。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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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原告杭州某设计公司与被告武汉某科技公司签订营销广告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委托原告为其提供广告全案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费总额为90万元,按月付款,共12期,每期金额为75000元。原告接受委托后,依约向被告提供了相关服务,后双方于2022年7月21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被告尚欠原告服务费75000元至今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原告诉讼来院,要求被告支付下欠的服务费75000元、律师费2000元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诉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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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当事人分别陈述诉辩意见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后,当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因被告同意支付服务费75000元及律师费2000元,但不同意支付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导致法庭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并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同意诉讼费用各承担一半,最终促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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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活动结束后,承办法官就此类案件的办理情况与参加旁听的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就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内部治理、对外经营、融资担保、劳动用工中的各种法律风险进行了相应提示,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下一步,东西湖区法院将军路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以武汉客厅服务业集聚区“共享法庭”为载体,通过诉讼服务集约化、纠纷化解多元化、巡回审判常态化、送法上门精准化的四位一体,不断提升人民法庭“三个服务”的能力水平,为临空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供稿:将军路法庭

编辑:政治部